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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的几个时间的归纳与总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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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几个时间是容易混淆的问题,无论是考试还是工作中都会经常用到,现将有关的知识点进行汇总,以供参考
招标基本程序包括:
落实招标条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中标和签订合同。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可出售招标文件,文件出售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标保证金是谁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的。
开标: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评标: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一般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投标保证金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案: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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